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玫隆在2013年,提出了“阳光销售”,让每一位玫隆人都能在阳光底下做销售,能够堂堂正正的谈生意,能够明明白白的做人,做到心性光明。在玫隆,“阳光销售”有十不准原则:不准给回扣,不准拼单挂单,不随意降折扣,不恶意抢单,不虚开发票,不做经销,不钻空子,不损害公司利益,不损害客户利益等等。王董说:“我们不能为了生意和销售,就去给人回扣,我们不能害人,也不能害自己。如果是通过这种方式做来的生意,我们宁愿不做。”践行的这些年,一步一步走来会发现,“阳光销售”下的生意更简单、更纯粹、让更多人心性光明。